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
浏览次数: 发布时间:2025-08-30 13:16:32

  

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

 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,发挥民主监督作用,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、务实、高效

  围绕区委、区政府中心工作,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,以公开公正为原则,以群众满意为标准,大力推进政务公开,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,促进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、标准化、制度化。

  按照“以公开为原则,不公开为例外”的总要求,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,合理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、做到积极稳妥、规范有序。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本着务实、高效、便民的原则,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事项,主动接爱社会监督。

  (一)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。依据国家有关信息公开的法律、法规和相关规定实施公开,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。

  (二)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。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可靠、公平、公正、客观反映工作实际。

  (三)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。信息发布及时有效,满足社会和公众的现实需求,增强公开实效,维护社会稳定。

  (四)坚持便民原则。发布信息内容简明、形式多样、简明易懂,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查阅。

  (五)坚持保密例外原则。涉及国家机密、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不属于政务公开的范围。

  (一)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。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加强法定主动公开,依法扩展主动公开范围,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,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,坚决防止泄露国家秘密、工作秘密、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。

  (二)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。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,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、审核、办理、答复、归档等制度,全力提升办理质效。

  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综合办公室具体牵头负责组织协调、指导推进、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。按照“有领导分管、有机构负责、有专人落实”的要求,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。要加强与新闻媒体、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,做好统筹指导;进一步理顺机制,明确工作机构,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,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。

  (二)强化责任落实。落实信息发布、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,主动回应社会关切。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,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,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,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。

  (三)加强业务培训。会同区政府办政务公开科,按照其要求,积极配合开展业务培训,重点学习重点领域信息公开、依申请公开、政策解读、回应关切等方面的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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